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
公示期:2017年9月12日-2017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8-8521890 邮箱:kfk8528474@163.com
通讯地址:景德镇市景东大道66号(邮编333000)
项目名称 | 江西思扬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吨N4-苯甲酰基胞嘧啶及400吨3,5-O-二苯甲酰基-2-脱氧-2-甲基-2-氟-D-核糖酸内酯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景德镇乐平市 |
建设单位 | 江西思扬科技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景德镇市环境监测站 |
项目概况 | 年产100吨N4-苯甲酰基胞嘧啶及400吨3,5-O-二苯甲酰基-2-脱氧-2-甲基-2-氟-D-核糖酸内酯,实际总投资为6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227万元。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已落实到位,具体情况可参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稿)。 |
公众参与情况 | 多数调查人群对项目建成后的环境现状满意,认为项目采取污染治理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