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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环境保护局环保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及部门决算公开表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10-26 09:06:00

环保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环保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环保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环保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景德镇市环保部门2016年部门

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环保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本部门的主要职能有:

(一)、职能调整
   (1)划出的职能
   制定环境保护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职能交给市经济贸易委 员会,市环保局参与有关工作。
   (2)划入的职能
    1、辐射环境和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
    2、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监督管理。
    3、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4、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3) 转变的职能
   全市环境监测工作、环境监测网管理、环境质量报告书编报、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环境统计、环境信息监测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交给直属事业单位。
   (4)不再审批的事项
    1、核发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
    2、审核废物进出口转移。
    3、审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方案。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对有关部门制订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建设性意见;参与编写全市可持续发展纲要。
  (2)制订景德镇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监督管理环保资金和环保补助资金的使用;负责全市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定期发布城市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3)贯彻和监督执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监督实施江西省地方环境标准;制定有关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
  (4)负责全市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污染的防治工作;调查处理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5)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组织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和区域环境质量评价;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等环境管理工作。
 (6)监督管理全市自然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导全市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
 (7)对全市环保科技、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及经济技术政策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拟订环境保护产业和产品管理办法;组织环境科研项目攻关,管理环境科技成果;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8)指导全市环境保护队伍建设;制订全市环保系统人员岗位培训计划;负责组织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2016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8个,包括:市环保局本级、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市总量控制中心、市环境评估中心、市工业固体废物交换中心、市主要污染物控制中心。

人员情况:2016年度年未实有人数108人,其中行政机关2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15人,事业单位73人。

第二部分:环保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环保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3745.4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1151.17万元,较上年下降46.31%;本年收入合计2554.59万元,较上年下降21.86 %。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376.81万元,占93%;其他收入177.77万元,占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3745.4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298.36万元,较上年下降22.61%;年末结转和结余  447.1万元,较上年下降61.16%;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150.16万元,占65.18%;项目支出1148.21万元,占34.8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52.73  万元,决算数为307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89 %。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为1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135.28万元,决算数为12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58 %;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2887.3万元,决算数为28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58.12万元,决算数为58.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82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9.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64.22万元,;对企事业单位补贴支出245万元。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2.08  万元,决算数为71.08万元,完成预算的77.19%,决算数较上年下降7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45万元,决算数为34.13万元,完成预算的55.67%,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7.2 % 。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0.63万元,决算数为 36.94万元,完成预算的120.6 %,决算数较上年下降52.32%;主要原因是:由于公车改革。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9.1万元。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70.01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70.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其他用车2辆。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0个,共涉及资金132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74.2%。

组织对“全市环境监控中心能力建设项目”等1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0万元。从监控情况来看,较好地完成了项目设立的预期目标,改善了全市环境质量,保障了全市环境安全。

组织对6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单位能够合理支出项目经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在市级部门决算中试点公开环境监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中,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环境监管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82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未在年初针对环保监管工作经费制定专门的绩效目标指标,本次评价环境监管工作经费的绩效评价目标指标制定是根据初计划及省市上级部门安排展开相关工作的重新设定,造成绩效自评工作初期目标指向不明确的情况出现。二是由于我市老城和新城改造建设、机车尾气排放、北方冷空气污染团南移等原因2016年大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未能达到2014年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要求2016年我市PM10年均值控制在63微克/立方米的目标。三是我市部分地表水I-III类水质断面未达标,其中乐安河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修复项目进展缓慢,流域性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给流域农业生产带来一定影响,也威胁这居民饮用水安全。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的管理,将绩效目标和各项具体工作紧密结合,不断科学细致的分解量化,完善绩效管理考核体系,设置统一又具有特色的绩效指标和考核标准,按照体现公平,便于考核的原则,科学拟定绩效内容,达到以绩效目标促进工作开展,以工作的顺利开展完成绩效目标的目的。二是加大环保宣传工作,加强居民的环保意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决算中涉及的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三公经费”:反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2017年10月23日

 

 

 

 

 

景德镇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