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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高岭中国村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1-17 09:47: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景德镇市高岭中国村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17日-2018年1月18日(2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浮梁县民福南路县环保局,  邮编:333400

联系电话:0798-2626887

项目名称:

景德镇市高岭中国村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景德镇市焦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址:

景德镇市浮梁县鹅湖镇及周边有关区域

环评机构:

江西夏氏春秋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计划于景德镇市浮梁县鹅湖镇园艺场及其周边区域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三海景观区和综合服务区,其中现代农业示范区位于从高砂至鹅湖镇景瑶公路沿线农田及鹅湖镇集镇周边农田区域;三海景观区位于鹅湖镇园艺场区域;综合服务区位于道鹅湖镇园艺场东侧的果儿垄,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0万元,占总投资的2.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产生的餐饮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备用的柴油发电机排放的废气须通过专用排气管引至建筑物顶排放,不得侧排。本项目灌溉用水全部消耗,没有废水排放,外排的主要为生活污水、餐饮污水和农产品加工废水,项目计划在综合服务区内设置一座地埋式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水解酸化+MBR反应池处理工艺”处理废水,出水全部用于项目内农田灌溉。废水中的pH、COD、SS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水作标准、氨氮参照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排放标准。采用相应的工程治理措施治理噪声,确保厂界处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的要求。项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每天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根枝叶皮等废弃物收集后用于农田堆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