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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38365-365基层执法和窗口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1-20 16:45:00


景环字〔2016〕341号

 


关于印发《38365-365基层执法和窗口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下属各单位:

《38365-365基层执法和窗口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经我局局务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景德镇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14日

 

 

 

38365-365基层执法和窗口单位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进我局执法部门及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和服务水平,加强我局作风建设,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开展全局基层执法和窗口单位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将作风建设作为“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和基层“微腐败”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狠抓全局基层执法和窗口单位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基层执法和窗口单位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效能,促进廉洁建设,以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社风民风。

二、整治范围

全局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具有执法权的部门和窗口服务部门。

三、整治内容

(一)基层执法方面

1.宗旨观念淡薄方面。主要是利己主义严重,漠视群众疾苦、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假公济私;开展工作消极懈怠,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逃避责任等问题。

2.执法主体、程序等不规范方面。执法主体和人员不合法、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等有法不依、违法执法问题;滥用自由裁量权等执法不公正问题;执法不公开、不透明等缺少监督制约问题;执法人员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等执法不文明等问题。

3.执法行为侵害群众利益方面。在执法过程中优亲厚友、与民争利等处事不公问题;以权谋私、渎职侵权等违纪违法的问题;办事态度生冷,对待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或不愿做细致的群众工作,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应付了事等作风不实问题。

4.其他基层执法方面的问题。

(二)窗口服务方面

1.履行职责方面。贯彻落实工作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依法履行岗位职责、不按规定时间完成本职工作,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对群众提出和反映的问题能解决而不解决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2.工作态度方面。对群众态度冷淡、语言生硬、服务不热情;工作期间无故迟到、早退、串岗脱岗,窗口无人受理行政服务事项;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等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以及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

3.办事效率方面。窗口单位在履行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中没有做到“一机双评”,政(事)务不公开、工作流程不公开,吃拿卡要,暗箱操作;各项审批事项未按照“一站式”服务进行审批;不认真执行和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公开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故意刁难、无故拖延;存在并联审批事项的牵头单位、审批部门和协调单位,职责不清、推诿扯皮、配合不力以及主管部门和主要领导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不受理,对应当追究责任的行政行为不进行责任追究等问题。

4.其他窗口单位服务方面的问题。

四、时间和步骤

此次作风整治工作从2016年12月7日至2017年1 月 7日,为期一个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2月7日至12月14日)

1.制定方案。制定全局基层执法和窗口单位作风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局属相关单位及部门要结合实际,选重点,创特色,制定实施方案。

2.动员部署。召开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局属相关单位及部门要切实做好动员部署工作,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自觉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效能,促进廉洁建设。同时,本局设立举报电话邮箱,举报电话:0798-8523093 ,举报电子邮箱为:jdzhbjjfb@163.com 。局属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公布自己的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局相关单位动员部署情况和制定的方案于2016年12月14日前报局监察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0日)

局属相关单位及部门要按照本方案整治内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查自纠,填报自查自纠表(附后),于2016年12月2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局监察室。

(三)督查整改阶段(2016年12月22日至31日)

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和线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列出问题清单,建好管理台账,逐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目标,限期整改到位。局属相关单位在自查自纠中发现涉嫌违纪违规的问题线索,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转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局监察室要适时对相关部门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坚决落实到位。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月1日至1月6日)

局属相关单位要认真梳理现行基层执法和窗口服务规章制度,对符合规律、行之有效的要持续完善和优化;对不合时宜、影响效率的要坚决修订或废止。同时,要创新工作思路,研究制定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不正之风的蔓延。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局属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局党委的部署,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和基层“微腐败”治理工作,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党风政风热线节目将开设作风建设专题节目,选取部分单位上线,直面群众提问。

2.成立机构。成立38365-365基层执法和窗口单位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姚进,副组长:陈贻兰、安政,成员:姚进明、石霖、刘丽芝。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环境监察支队,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局属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3.认真整改。局属相关单位要对照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切实做到“五个不放过”,即问题和隐患不解决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人员不处理不放过,当事人和相关人员不教育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立说立行,即知即改。

4.严肃追责。局属相关单位是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情况零报告的单位一律列入督查的重点对象。坚持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造成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党组(党支部)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

 

附件:38365-365基层执法单位和窗口单位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  


附件

38365-365基层执法单位和窗口单位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

个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籍贯

 

工作单位

 

现任职务

 

政治面貌

 

本人主管、分管或从事的工作

 

是否存在作风建设专项活动整治内容方面的问题

有   □                             无   □ 

具体问题

发生时间

主要问题

纠正整改情况

 

 

 

 

 

 

 

 

 

本人

承诺

按照要求,本人已认真自查,如实填报了有关情况,并向组织承诺:本人填报的自查自纠情况完全真实,愿意接受组织审查,如存在瞒报问题,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自查登记表必须由本人亲笔填写,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主管、分管或从事的工作情况”是指十八大以来主管、分管和从事工作。

3.自查自纠情况包含十八大以前情况,存在的在“有”一栏打√,并填写具体的情况,填写不完的可另附页;不存在的在“无”一栏打√。


 

 

 景德镇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