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表
事项名称
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其它
受理单位
景德镇市环境保护局
受理方式
□网上 ■窗口
办理地点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政策规定,即可受理.
申请材料
1、 申请报告;
2、 环评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
3、 环评工程师现场勘察照片;
许可程序
该许可事项由市办证服务大厅环保局窗口受理。 受理人员校对申请单位(人)提交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后提出初审意见,经过审核后,报审批科领导审批(重大项目须专家评审),审批通过后由受理人员出具行政许可决定批复文件。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由受理人员告之不受理由,并终止项目办理。
法定许可时限
无特殊情况,收到环境报告书6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30个工作日内办结。
承诺许可期限
无特殊情况,收到环境报告书16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12个工作日、绿色通道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无
咨询电话
0798-8330373
备 注
联系人
周文华、熊剑华
所在部门
市办证服务大厅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
E-MAIL
jxzhouwenhua@163.com
审批事项办事流程表
办理总时限
无特殊情况,收到环境报告书16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12个工作日、环境影响登记表8个工作日、绿色通道10个工作日内办结。
申请表名称
(若需填写申请表,请将申请表电子版附后)
审批
步骤
受理初审环节
办理部门
办理人及职务(AB岗位制)
周文华 A岗
熊剑华 B岗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需打印的文书或证照
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备注
审 核
环 节
环境报告书9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8个工作日、绿色通道5个工作日
审 批
市环保局 行政审批科
方次生(审批科科长、A岗)
陈贻兰(副局长、B岗)
收到环境报告书6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3个工作日、绿色通道4个工作日内办结。
市环保局关于项目批文
窗口出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