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项活动 >> 环保大检查四项行动

景德镇市环保部门派驻人员赴萍乡市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督查工作

来源:监察支队 作者:  时间:2017-11-27 09:53:00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紧急通知》(赣府厅明[2017]174号)精神,切实督促地方基层党委、政府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2017年各项目标任务,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定于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26日,派出现场督查组对全省重点地区6个设区市包括(萍乡市、新余市、宜春市、上饶市、吉安市、赣州市)及所属县(市、区)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冲刺行动驻点督查,6个城市所有县(市、区)现场督查分为两轮,每轮安排16个督察组共32人,持续15日进行轮换。

此次工作的重点主要是对7个方面进行督查,《江西省2017年大气污染治理项目清单》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赣西片区落实《环境质量问题约谈会议纪要》,实施限产落实情况,各地在重污染天气条件下企业错峰生产、停产、限产措施执行情况,固定污染源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情况,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以及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2017年底前淘汰工作完成情况,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安装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情况等。

按照省环保厅部署,我市派驻萍乡市开展第一轮驻点督查工作,经研究并报局领导同意,抽调徐肇林、程长军、胡和平、叶凌铭四位同志参加,徐肇林任省环保厅驻萍乡督查组组长,于2017年11月28日赴萍乡市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