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81号)的要求,对景德镇市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进行公布。2016年第一季度具体监测情况公告如下:
8家废水国控重点企业中实际监测了7家,其余1家未监测,未监测原因为其它原因停产(设备检修等)。
6家废气国控重点企业中实际监测了6家。
4家国控污水处理厂中实际监测了4家。
一季度监督性监测中出现超标现象的企业共有1家,其中废水1家,废气1家。未监测项目信息见附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