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81号)的要求,对景德镇市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进行公布。2016年三季度具体监测情况公告如下:
8家废水国控重点企业中实际监测了1家,其余7家未监测,未监测原因为按计划未监测和其它原因停产(设备检修等)。
6家废气国控重点企业中实际监测了0家,未监测原因为按计划未监测。
4家国控污水处理厂中实际监测了2家,未监测原因为按计划未监测。
三季度监督性监测中出现超标现象的企业共有2家,其中污水处理厂2家。未监测项目信息见附表1,监测项目信息见附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