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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6年三季度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12  【字体: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81号)的要求,对景德镇市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进行公布。2016年三季度具体监测情况公告如下:

8家废水国控重点企业中实际监测了1家,其余7家未监测,未监测原因为按计划未监测和其它原因停产(设备检修等)。

6家废气国控重点企业中实际监测了0家,未监测原因为按计划未监测。

4家国控污水处理厂中实际监测了2家,未监测原因为按计划未监测。

三季度监督性监测中出现超标现象的企业共有2家,其中污水处理厂2家。未监测项目信息见附表1,监测项目信息见附表2。

附件:景德镇市2016年3季度未监测已监测但未评价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明细表_.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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