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华锦蓝天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1.企业名称:华锦蓝天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2.要求完成期限:在名单公布后二个月内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在编制审核报告并基本完成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后,按程序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3.咨询机构:九江振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组织评估、验收的部门:景德镇市环境保护局
5.通过评估日期和评估意见:2015年11月30日。景德镇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华锦蓝天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意见的函(景环字﹝2015﹞400号)
(二)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要求完成期限:在名单公布后二个月内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在编制审核报告并基本完成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后,按程序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3.咨询机构:九江振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组织评估、验收的部门:景德镇市环境保护局
5.通过评估日期和评估意见:2015年11月30日。景德镇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意见的函(景环字﹝2015﹞401号)
(三) 景德镇特地陶瓷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景德镇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景德镇特地陶瓷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景德镇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
2.要求完成期限:在名单公布后二个月内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在编制审核报告并基本完成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后,按程序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3.咨询机构:九江振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组织评估、验收的部门:景德镇市环境保护局
5.通过评估日期和评估意见:2015年11月30日。景德镇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景德镇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意见的函(景环字﹝2015﹞402号)
(四) 江西宏泽化工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江西宏泽化工有限公司
2.要求完成期限:在名单公布后二个月内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在编制审核报告并基本完成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后,按程序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3.咨询机构:江西贝斯特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4.组织评估、验收的部门:景德镇市环境保护局
5.通过评估日期和评估意见:2016年8月2日。景德镇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江西宏泽化工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意见的函(景环字﹝2016﹞201号)
(五) 江西辰宇化工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江西辰宇化工有限公司
2.要求完成期限:在名单公布后二个月内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在编制审核报告并基本完成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后,按程序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3.咨询机构:江西贝斯特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4.组织评估、验收的部门:景德镇市环境保护局
5.通过评估日期和评估意见:2016年8月1日。景德镇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江西辰宇化工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意见的函(景环字﹝2016﹞202号)
(六)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要求完成期限:在名单公布后二个月内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在编制审核报告并基本完成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后,按程序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3.咨询机构:南昌航空大学
4.组织评估、验收的部门:景德镇市环境保护局
5.通过评估日期和评估意见:2016年7月26日。景德镇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意见的函(景环字﹝2016﹞1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