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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德镇乐华陶瓷洁具有限公司陶瓷制品生产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第二次公示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1-03 11:17:00

《景德镇乐华陶瓷洁具有限公司陶瓷制品生产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江西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赣环评字[2014]145号)的有关规定,为广泛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建设项目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陶瓷制品生产项目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景德镇乐华陶瓷洁具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投资:50000万元

建设地点:项目选址位于江西景德镇陶瓷工业园三龙街现有厂区预留用地内,厂区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9°23'48.13",东经117°09'06.59"

建设规模及内容:通过采购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生产设备,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建设8条年产1760万m2高档瓷砖生产线(其中年产480万m2高档内墙砖(瓷片)生产线二条,年产1280万m2高档仿古砖(抛光砖)生产线六条)

。扩建项目包括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五部分。其中主体工程包括6条年产1760万m2高档瓷砖生产线;配套工程主要为原料车间、原料堆场、仓库等;公用工程包括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消防系统、通讯系统、贮运系统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固体废物贮存工程和事故应急系统等。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2.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SO2、NOx、颗粒物、氟化物、氯化物等,这些污染物将随大气扩散到厂址周围的环境空气中,从而可能对大气产生影响。

正常工况项目排放的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废气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评价区的大气环境质量符合大气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2.2地表水环境影响

根据工程分析,扩建项目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新增的生活污水经现有生活区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排入截污管网排入浮梁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西河。

2.3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投产后,项目厂界噪声能达标,且周边近距离内无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自然保护区等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或区域,因此项目建设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4固废影响分析

产生的固体废物通过综合利用和外委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理/处置,没有外排环境,对环境影响较小。

2.5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项目存在火灾、爆炸、物质泄漏的事故风险,通过采取风险防范措施,降低最大可信事故发生概率;采取风险减缓措施和建立有效应急系统,降低事故风险影响,最大可信事故风险值低于行业风险统计值,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2.6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按区域类别采取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止因物料或污水渗漏对周围地下水产生不良影响。项目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3.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配料、压制成型、磨边工序粉尘处理措施

配料、压制成型、磨边工序产生的粉尘,拟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

2)喷雾干燥废气

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废气采用布袋+喷淋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3)烘干工序废气

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辊道窑烧制过程中产生的热烟气(余热)首先进入到干燥窑进行余热利用,然后采用架空烟道经鼓风机送至气筒排放。

4)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

①原料堆场应因地制宜地设置围墙,其高度不低于矿料堆积高度,以降低自然气候条件对堆场起尘的影响。

②采用混凝土围墙或者天棚储库,库内配备喷淋措施。

③露天堆场采取洒水或喷淋稳定剂等抑尘措施,有条件的还可通过自动控制系统进行现代化管理。

④汽车装卸粉料时,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应尽量降低落料高度并平整压实,离开露天堆场时,应适当冲洗轮胎。

⑤ 喷雾干燥塔及料仓下料口设置收尘装置。

⑥粉料的带式输送应采用密闭廊道。

⑦改进工业设备,尽可能采取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生产。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以达到颗粒物周界外最高点浓度1.0mg/m3的要求。

3.2水污染防治措施

对于本扩建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过程中跑冒滴漏废水、印花施釉工序废水、设备和车间地面冲洗水、喷雾干燥塔尾气处理废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新增的生活污水经现有生活区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排入截污管网排入浮梁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西河。

3.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 机械振动为主的噪声源,以减振、隔声为主;

(2) 车间内噪声源采取隔声和工作环境隔离防护的双重措施;

(3) 间歇声源可考虑并联共用消声器的办法,减少消声器的个数;

(4) 对高压气流形成的噪声,以减压节流或阻尼消声作为主要手段;

3.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过筛除铁工序产生的含铁废渣外售处理;分检工序产生报废品及生产废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回用于球磨;生活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和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扩建项目采用国内成熟的生产工艺,其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主要生产工序清洁生产指标均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扩建项目完成后各装置有完善的污染防治设施,相关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

扩建项目通过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清洁生产措施及“三同时”的实施,项目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置措施环境基本可行;根据事故风险可接受水平分析,扩建项目建成投产后的环境风险可接受。

综上分析,该扩建项目在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工艺废气处理达标外排,生产性废水处理后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后达标外排,厂界噪声达标;各类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处理,该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三、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对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的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均采取了相应的有效措施,在全面加强监督管理,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和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及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填写调查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公众参与调查表可直接向项目建设单位索取,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状况、项目对当地经济建设的影响、工程建设和运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项目建设合理性及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公众关心的问题。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景德镇乐华陶瓷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98-2087715 

欢迎公众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此公告。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