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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滨江路大石口街景外立面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1-12 08:55: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浮梁县滨江路大石口街景外立面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12日-2018年1月15日(2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浮梁县民福南路县环保局,  邮编:333400

联系电话:0798-2626887

项目名称:

浮梁县滨江路大石口街景外立面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浮梁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建设地址:

浮梁县朝阳东大道至浮梁古城路段

环评机构:

江西夏氏春秋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计划对浮梁县朝阳东大道至浮梁古城路段的沿街建筑物进行统一外立面改造,项目范围为朝阳东大道至浮梁古城路段的滨江路两侧,长约2.5km沿街立面,改造涉及建筑76栋,涉及的建筑物占地面积111000m2、总建筑面积72110m2。项目总投资167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占总投资的4.1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项目施工过程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源于机械施工、建筑垃圾堆放场地、运输车辆进出时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通过采取密闭运输、及时清扫、地面尘土洒水湿化、严格控制运输时间段及运输路线等措施后,项目施工期扬尘不会对周围居民造成明显的影响。施工机械废气排放量小,属间断性排放,项目施工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因此施工机械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造成影响甚微。外墙粉刷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毒性、低污染的涂料,可以减轻空气污染。

(2)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和(或)露天施工机械被雨水冲刷后产生一定量的含油污水和现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经隔油沉淀后用于工地洒水降尘和施工回用,施工现场冲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工地洒水降尘和施工回用,生活污水经就近的公厕收集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排入浮梁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设备噪声及车辆运输噪声,噪声值一般在75~90dB(A)之间。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工种避免夜间施工,在靠近噪声敏感点方位,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如设置隔声墙等有效措施对场址施工噪声进行控制后,项目施工噪声对周围敏感点不会带来明显的影响。

(4)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废弃包装材料等。建筑垃圾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和废弃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5)当地交通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由于材料的运输会对施工区域内的道路交通造成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应加强与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合作,共同制定合理的运输方案和运输路线。项目施工对当地交通影响轻微,随着工程完工,这种不利影响将消失。

运营期:项目建成后运营期无污染物产生,不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